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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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8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层会议室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3人,代表股份数
量79,22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8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
表股份73,4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35%。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1,120,20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87,80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5,732,4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5253%。
公司董事、监事通过现场结合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形式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参会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公司
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议案1.00: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表决权股份68,099,999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78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8.0029%;反对1,3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
情况:同意9,78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029%;
反对1,3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62%;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邵丹银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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