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不止上瘾这么简单
2023-06-27 08:54:33 来源:南方Plus

利用“上头电子烟”控制成瘾者成为电诈帮凶。近期,梅州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上头电子烟”犯罪团伙,抓获以刘某强、王某东、陈某佳为首的23名涉嫌贩卖、吸食“上头电子烟”嫌疑人,刑拘2名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侦破2宗涉毒刑事案件,查获电子烟弹70支。

一段时间,一直以来从事“跑分”诈骗活动的刘某强等人发现,电子烟在部分青年群体中备受青睐,而一贯吸食“上头电子烟”并成瘾的他们突然觉得可以顺势利用这一特点,对电子烟进行伪装,并借此控制部分青少年为其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因此,刘某强、王某东、陈某佳一拍即合,由刘某强负责到其他地市联系上线并拿货,回到兴宁后,由王某东、陈某佳负责卖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推销他们的“电子烟”,刘某强等人以“后劲强”“无不良反应”“不上瘾”等为幌子,诱导有吸食电子烟习惯的受害者吸食他们的“上头电子烟”。这些添加了特殊成分的“上头电子烟”,从几年前的几百元,逐渐涨至上千元,一般家庭难以负担,为此,大多数富二代成为了“上头电子烟”的受害者。

在刘某强手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人员已达二十多人。但因价格昂贵,不少上瘾的人员在无法继续出资购买的情况下,受刘某强等人唆使加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刘某强声称,只要他们协助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牟取到一定利益后,就可以给予他们高额的回报,回报足以支撑他们吸食“上头电子烟”的日常支出。在刘某强等人的诱骗、唆使、控制下,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已多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牟取的不法收益分成后,又被上瘾人员基本投入到购买“上头电子烟”中。

在梅州公安禁毒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中,该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浮出水面。梅州公安禁毒部门充分发挥“多警种+多层级”合成作战机制优势,迅速组织相关警力,于5月11日,在兴宁市兴田镇、福兴镇等地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起获一批“上头电子烟”。6月,梅州市公安局禁毒部门针对“上头电子烟”开展了第二次收网行动,查获吸食人员8人。

数据显示,2022年8月至今年5月,梅州公安禁毒部门共计破获“上头电子烟”案件9宗,刑拘14人,查获吸食“上头电子烟”人员93人,缴获“上头电子烟”烟粉约4克,查获烟管约41个、烟弹88个。

警方提醒

“上头电子烟”不是电子烟,其所包含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会导致吸食者吸食后出现致幻、焦虑、抑郁、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情况,相较天然大麻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一旦沾染成瘾,将会对自身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而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因一时好奇去尝试而后悔莫及。

南方+记者 陈泽铭

通讯员 邹蔼璇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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