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结婚后又被离婚,怎么回事?(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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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一纸检察建议澄清十年“重婚”史(副题)
“婚姻登记撤销了,重婚的事情澄清了,孩子的户口也办好了,生活慢慢回归了正轨……”4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一上班就收到了被冒名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李某写来的感谢信。
2022年7月,因为二胎子女办理户口需要,山东枣庄的李某和妻子来到当地民政局换领结婚证,接下来的一幕让李某震惊不已。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婚姻登记记录显示,他本人于2011年12月与一名方姓女子在千里之外的杭州余杭登记结婚,10个月后又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从没去过杭州余杭,根本不认识这个‘方某’,怎么会跟她结婚又离婚呢?”李某百思不得其解。李某与妻子早在2007年11月就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稳定,并存续至今。这两段交错的婚姻,导致李某出现了荒唐的“重婚”史,无法和妻子换领结婚证,孩子户口的事情也随之搁置。
“难道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事发当月,李某就和妻子来到杭州探寻真相。他们先到档案馆查找原始记录,记录证实了当地民政局的说法,那个“李某”确实与方某在一年内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真的是有人冒用我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婚姻登记!”李某很生气,但他明白,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撤销那段虚假婚姻,不能因户口问题影响孩子上学。李某想,既然婚姻登记是民政局办的,那找民政局总能解决问题吧。然而,由于距离作出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已超过10年,民政局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冒名登记情况,无法直接撤销。
2022年9月底,李某向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监督民政部门撤销被冒名的婚姻登记。余杭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该案后,立即组成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组先后前往档案局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前往民政局查看婚姻登记管理系统、收集案件信息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核实李某和方某的户籍信息,并对当事人及婚姻登记办事人员分别进行了询问,具体了解婚姻登记的基本流程及办理程序,初步查实案外人冒用李某身份骗取婚姻登记的事实。
为进一步明晰事实,办案组与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民政局在婚姻登记中需履行审慎合理的审查职责,同时,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充分论证支持撤销李某婚姻登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年1月,余杭区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余杭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该冒名婚姻登记。不久,李某收到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结合此案办理,余杭区检察院检察长鲍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搭设平台,构建立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余杭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