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就无锡公积金提取出台多项调整、优化措施。其中,新增“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新增“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规定保留余额的前提下,仍有余额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同笔住房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将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0元。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该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